扼住香港命脉,全国人大《决定》议员资格(3)
2023-04-09 来源:句子图
我们知道,香港问题最大几个领域是司法、教育、媒体、立法会、教会社团等,之前国家已经整治了教育,现在又整治了立法会,那么接下来大概率就是司法了,未来还要进一步整顿媒体。 香港司法问题中,问题最大的是法官问题,香港法官中有很大一部分过去都不站在国家立场上办案,恰恰相反,他们一直在袒护和纵容乱港分子。过去,港警把乱港分子抓了,他们立刻就给放了,遇到严重的情况也顶多轻判几周。 香港司法问题不解决,未来还是隐患。在港区国安法推行后,香港法官“作妖”的空间虽然已经变小了很多,但香港司法系统中的毒瘤依然未除。 譬如,香港东区裁判法院裁判官何俊尧,此前他就因轻判乱港分子而引发很大争议。然而,9月18日他却由裁判法院调到了香港高等法院。乱裁判、乱弹琴的法官,不但没有因为过去犯下的罪行被处置,反而“升迁”到了香港高等法院,由此可见香港司法体系是多么的烂,多么的乱。
而且,哪怕何俊尧要被调离了,在调离之前他还是“作妖”了一回。 据海外网报道,9月9日,他审理了一宗“修例风波”示威案。17岁被告黄智恩被控于2019年11月2日,在中环云咸街一带持有一支喷漆及一个能发出激光光束的装置,意图摧毁财产及在公众地方持有攻击性武器。当天,法庭已裁定案件表证成立,但何俊尧在庭上却不断质疑拘捕被告的警员,称其没有留意在发现被告时附近是否有其他人,还称警员“屡次忘记或避谈重要细节”。 何甚至质疑警员为何不记录两人跌倒的经过,称“追捕过程应该有记录,可以构成袭警、抗拒或故意阻碍警方执行职务,为什么都没有记录?”而当警员讲出某些细节时,何又质问警员“为什么开始不讲?”而被告在法庭裁定控罪表证成立后不作供,何便裁定警员的证供“不可靠”。而控方未能举证被告有意图利用工具犯案,故裁定被告的两项控罪不成立。
而在此前,何俊尧歪判的案件中最著名的是对“港独”组织“香港众志”三名成员2019年在国歌法公听会内抗议的案件,何俊尧裁定三人未有遵守秩序罪成立,但仅罚款1000元港币,更声称其未来必定是“社会栋梁”,叫嚣他们应留“有用之躯”。类似案件,还有很多,何俊尧这哪里是法官,这完全是教唆犯! 国安法颁布后,香港的法官虽整体有所收敛,但一部人仍在干着“乱港”的坏事,依然在乱来。 据媒体报道,香港中西区区议会主席郑丽琼三月在脸书上转发香港警员隐私资料,违反去年法庭颁布的临时禁制令。作为区议会的主席,明明知道这是在犯法,她却知法犯法,然而最后却只获法院的轻判,监禁不到一个月,缓刑一年。很显然,这个判断依然是在纵容,这种状态显然不是法治社会。 国家已经针对国家安全立法了,也对议员进行了规范,那么接下来应该要瞄准法官出手了。
而且,哪怕何俊尧要被调离了,在调离之前他还是“作妖”了一回。 据海外网报道,9月9日,他审理了一宗“修例风波”示威案。17岁被告黄智恩被控于2019年11月2日,在中环云咸街一带持有一支喷漆及一个能发出激光光束的装置,意图摧毁财产及在公众地方持有攻击性武器。当天,法庭已裁定案件表证成立,但何俊尧在庭上却不断质疑拘捕被告的警员,称其没有留意在发现被告时附近是否有其他人,还称警员“屡次忘记或避谈重要细节”。 何甚至质疑警员为何不记录两人跌倒的经过,称“追捕过程应该有记录,可以构成袭警、抗拒或故意阻碍警方执行职务,为什么都没有记录?”而当警员讲出某些细节时,何又质问警员“为什么开始不讲?”而被告在法庭裁定控罪表证成立后不作供,何便裁定警员的证供“不可靠”。而控方未能举证被告有意图利用工具犯案,故裁定被告的两项控罪不成立。
而在此前,何俊尧歪判的案件中最著名的是对“港独”组织“香港众志”三名成员2019年在国歌法公听会内抗议的案件,何俊尧裁定三人未有遵守秩序罪成立,但仅罚款1000元港币,更声称其未来必定是“社会栋梁”,叫嚣他们应留“有用之躯”。类似案件,还有很多,何俊尧这哪里是法官,这完全是教唆犯! 国安法颁布后,香港的法官虽整体有所收敛,但一部人仍在干着“乱港”的坏事,依然在乱来。 据媒体报道,香港中西区区议会主席郑丽琼三月在脸书上转发香港警员隐私资料,违反去年法庭颁布的临时禁制令。作为区议会的主席,明明知道这是在犯法,她却知法犯法,然而最后却只获法院的轻判,监禁不到一个月,缓刑一年。很显然,这个判断依然是在纵容,这种状态显然不是法治社会。 国家已经针对国家安全立法了,也对议员进行了规范,那么接下来应该要瞄准法官出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