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词范文 刑事案件优秀辩护词(18)
2022-03-15 来源:句子图
一、从本案事实和情节看,付xx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危害不大。
检察院指控付xx参与了三起犯罪活动,根据法庭调查显现的事实,付xx的犯罪情节是较为轻微的:
1,2010年10月19日犯罪,其它三被告的供述和四位被害人的陈述都证明了以下基本事实:其一,付xx对被害人没有实施任何暴力行为;其二,付xx被李x叫来时并不知道是要抢劫,事后也没有获得任何赃物。显然,在这次抢劫中,付xx没有劫财的主观目的,更没有实施暴力抢劫的行为,仅仅在客观上起了一个助威的作用,情节是显著轻微的,不具备抢劫罪的全部构成要件,根据我国《刑法》所规定的罪刑相适应的原则,付xx尚未达到为本次抢劫承担刑事责任的程度。
2,在检察机关起诉的第二、三起犯罪中,付xx均处于次要地位。2010年11月1日抢劫中,犯意是由xx引起,在整个过程中,付xx没有使用暴力手段;在2010年11月11日的抢劫中,被害人xxx、xxx的陈述证实,这次抢劫活动是在xx追孟x回来后进行的,付xx仅仅是协助而已,其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是次要的。
检察院指控付xx参与了三起犯罪活动,根据法庭调查显现的事实,付xx的犯罪情节是较为轻微的:
1,2010年10月19日犯罪,其它三被告的供述和四位被害人的陈述都证明了以下基本事实:其一,付xx对被害人没有实施任何暴力行为;其二,付xx被李x叫来时并不知道是要抢劫,事后也没有获得任何赃物。显然,在这次抢劫中,付xx没有劫财的主观目的,更没有实施暴力抢劫的行为,仅仅在客观上起了一个助威的作用,情节是显著轻微的,不具备抢劫罪的全部构成要件,根据我国《刑法》所规定的罪刑相适应的原则,付xx尚未达到为本次抢劫承担刑事责任的程度。
2,在检察机关起诉的第二、三起犯罪中,付xx均处于次要地位。2010年11月1日抢劫中,犯意是由xx引起,在整个过程中,付xx没有使用暴力手段;在2010年11月11日的抢劫中,被害人xxx、xxx的陈述证实,这次抢劫活动是在xx追孟x回来后进行的,付xx仅仅是协助而已,其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是次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