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的利弊 科举制的终结及其影响(30)
2022-03-15 来源:句子图
同时,由于科举制度是将权力、财富、地位与学识结合起来,这就必然造成中国人极端重视教育、重视知识,鼓励人们头悬梁、锥刺骨式的刻苦求学精神。结果也必然促进中国文化的昌盛与繁荣。第一个进入中国本土的传教士利玛窦将中国社会看作是一个“文凭社会”;丁肇中以为“中国从来就是一个考试社会”,所以中国留学生在美国当然应该成绩普遍优秀。因此可以说,中国科举制度的一个最大优点,是促成了中华民族整体性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和尊重一切有学问的人的风气。也正是在科举制度下,使官吏的选拔有了一个文化知识水平的衡量标准,从而在中国建立起世界上最早也是最完善的文官体系。这便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贵族政治、武人政治和宗教政治所可能带给中国社会的弊病,实际也为中国社会从中世纪走向近代提供了政治制度层面的支持,因为文官政治是近代社会一个被普遍接受的原则。文官选拔促成的考试制度,是中国文化对人类文明的一大贡献。
科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是超阶级的绝对公平,就是说科举制的最大功能是使社会成员尤其是社会管理阶层的成员不停的流动,即使是社会最底层的人,只要他具有相当的物质基础而向心于学问,都可通过科举考试而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一经考取便无可争议地进入统治阶层,成为统治阶级的一员。因此中国历代统治者,为了维护科举制度的公正性,为了防范贵族官僚攫取更大的权利,都格外注意打击那些科场舞弊的行为。可以说科举制度是在中国传统社会所可能采取的最公正的一种人才选拔方式,它确实扩展了**吸引人才的社会空间,使社会上下层在和平与合法的状态中保持经常地不间断的对流,不仅缓和了阶级矛盾,使相当一部分具有异端思想品格的下层民众看到了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除了造反外,尚有和平与合法的手段可以获得。北宋王朝鉴于唐朝落第士子王仙芝、黄巢之乱的教训,对那些即便落第不举的士子也格外注意尊重,制定了优待多次落第者的“特奏名”法,从太祖开始,凡举人多次(真宗时定为5次)应试落第者,礼部即特奏其名,赐予所考科目的出身。此后士子潦倒不第者,均愿再接再励,反复应试,以求获得一个出身,“是故乱不起于中国,而起于夷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