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8)
2023-04-09 来源:句子图
开展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 持续开展市县巡察,推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强化对村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 对农村党员分期分批开展集中培训。 通过设岗定责等方式,发挥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十九)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坚持以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强化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功能,压实县级责任,推动乡镇扩权赋能,夯实村级基础。 全面落实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村干部经常入户走访制度。 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 加强乡村法治教育和法律服务,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 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 推进农村扫黑除恶常态化。
开展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农村妇女儿童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完善推广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接诉即办等务实管用的治理方式。 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组织开展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 (三十)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继续在乡村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 深化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等建设,支持乡村自办群众性文化活动。 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深入实施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加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 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 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制定移风易俗规范,强化村规民约约束作用,党员、干部带头示范,扎实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推进农村丧葬习俗改革。
九、强化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 (三十一)健全乡村振兴多元投入机制 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压实地方政府投入责任。 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 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 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 健全政府投资与金融、社会投入联动机制,鼓励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打捆打包按规定由市场主体实施,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更多投向农业农村。 用好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化存款准备金、差异化金融监管和考核评估等政策,推动金融机构增加乡村振兴相关领域贷款投放,重点保障粮食安全信贷资金需求。 引导信贷担保业务向农业农村领域倾斜,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 加强农业信用信息共享。 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农作用,优化“保险 期货”。 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推动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
鼓励发展渔业保险。 (三十二)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 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组织引导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社会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领域人才到基层一线服务,支持培养本土急需紧缺人才。 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开展农村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提高培训实效。 大力发展面向乡村振兴的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 完善城市专业技术人才定期服务乡村激励机制,对长期服务乡村的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方面予以适当倾斜。 引导城市专业技术人员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 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返乡回乡下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 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教师“优师计划”、“特岗计划”、“国培计划”,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 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青年人才开发行动。 (三十三)推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 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畅通城乡要素流动。
开展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农村妇女儿童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完善推广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接诉即办等务实管用的治理方式。 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组织开展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 (三十)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继续在乡村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 深化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等建设,支持乡村自办群众性文化活动。 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深入实施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加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 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 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制定移风易俗规范,强化村规民约约束作用,党员、干部带头示范,扎实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推进农村丧葬习俗改革。
九、强化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 (三十一)健全乡村振兴多元投入机制 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压实地方政府投入责任。 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 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 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 健全政府投资与金融、社会投入联动机制,鼓励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打捆打包按规定由市场主体实施,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更多投向农业农村。 用好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化存款准备金、差异化金融监管和考核评估等政策,推动金融机构增加乡村振兴相关领域贷款投放,重点保障粮食安全信贷资金需求。 引导信贷担保业务向农业农村领域倾斜,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 加强农业信用信息共享。 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农作用,优化“保险 期货”。 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推动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
鼓励发展渔业保险。 (三十二)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 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组织引导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社会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领域人才到基层一线服务,支持培养本土急需紧缺人才。 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开展农村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提高培训实效。 大力发展面向乡村振兴的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 完善城市专业技术人才定期服务乡村激励机制,对长期服务乡村的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方面予以适当倾斜。 引导城市专业技术人员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 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返乡回乡下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 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教师“优师计划”、“特岗计划”、“国培计划”,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 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青年人才开发行动。 (三十三)推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 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畅通城乡要素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