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6)
2023-04-09 来源:句子图
促进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 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测预警机制。 维护好超龄农民工就业权益。 加快完善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制度。 加强返乡入乡创业园、农村创业孵化实训基地等建设。 在政府投资重点工程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推广以工代赈,适当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 (二十二)促进农业经营增效 深入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支持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合作社根据发展需要办企业,带动小农户合作经营、共同增收。 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行动,大力发展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托管等社会化服务,鼓励区域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农业节本增效、提质增效、营销增效。 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总结地方“小田并大田”等经验,探索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逐步解决细碎化问题。
完善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加强资本下乡引入、使用、退出的全过程监管。 健全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利益。 坚持为农服务和政事分开、社企分开,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二十三)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扎实搞好确权,稳步推进赋权,有序实现活权,让农民更多分享改革红利。 研究制定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指导意见。 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切实摸清底数,加快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加强规范管理,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 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探索建立兼顾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利益的土地增值收益有效调节机制。 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
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构建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 保障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合法权益。 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示范。 七、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二十四)加强村庄规划建设 坚持县域统筹,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分区分类编制村庄规划,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和建设边界。 将村庄规划纳入村级议事协商目录。 规范优化乡村地区行政区划设置,严禁违背农民意愿撤并村庄、搞大社区。 推进以乡镇为单元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积极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农民居住、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空间和产业用地需求,出台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南。
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导则,立足乡土特征、地域特点和民族特色提升村庄风貌,防止大拆大建、盲目建牌楼亭廊“堆盆景”。 实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建立完善传统村落调查认定、撤并前置审查、灾毁防范等制度。 制定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建设指引。 (二十五)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加大村庄公共空间整治力度,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 巩固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成果,引导农民开展户内改厕。 加强农村公厕建设维护。 以人口集中村镇和水源保护区周边村庄为重点,分类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及时清运处置。 推进厕所粪污、易腐烂垃圾、有机废弃物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 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二十六)持续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和安全管理,推动与沿线配套设施、产业园区、旅游景区、乡村旅游重点村一体化建设。
完善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加强资本下乡引入、使用、退出的全过程监管。 健全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利益。 坚持为农服务和政事分开、社企分开,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二十三)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扎实搞好确权,稳步推进赋权,有序实现活权,让农民更多分享改革红利。 研究制定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指导意见。 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切实摸清底数,加快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加强规范管理,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 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探索建立兼顾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利益的土地增值收益有效调节机制。 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
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构建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 保障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合法权益。 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示范。 七、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二十四)加强村庄规划建设 坚持县域统筹,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分区分类编制村庄规划,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和建设边界。 将村庄规划纳入村级议事协商目录。 规范优化乡村地区行政区划设置,严禁违背农民意愿撤并村庄、搞大社区。 推进以乡镇为单元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积极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农民居住、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空间和产业用地需求,出台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南。
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导则,立足乡土特征、地域特点和民族特色提升村庄风貌,防止大拆大建、盲目建牌楼亭廊“堆盆景”。 实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建立完善传统村落调查认定、撤并前置审查、灾毁防范等制度。 制定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建设指引。 (二十五)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加大村庄公共空间整治力度,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 巩固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成果,引导农民开展户内改厕。 加强农村公厕建设维护。 以人口集中村镇和水源保护区周边村庄为重点,分类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及时清运处置。 推进厕所粪污、易腐烂垃圾、有机废弃物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 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二十六)持续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和安全管理,推动与沿线配套设施、产业园区、旅游景区、乡村旅游重点村一体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