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叶黄】《经春》51-60(28)
“为什么喜欢一定要有一个理由,有人一见钟情,有人网恋奔现,有人从冤家变夫妻,有人喜欢男人,有人喜欢女人,有人一辈子谁也不喜欢。难道这些人都要有理由吗?”
叶修也一时怔住,他猛地想起张佳乐说过的话——喜欢一个人是没有道理可讲的。
而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叶修确实不知道。
按照普通的定义,喜欢就是关心一个人,挂念一个人,心疼一个人,信任一个人。可以为对方改变,可以为对方付出一切。
可世间的感情哪里有界定的那么清楚分明?
他确实这样对黄少天,可他认为那绝不是喜欢。
他阅尽千帆,怎么会对一个毛头小子动心呢。
他只是在黄少天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假如黄少天是天上的月,他就是沉在沟渠里的倒影。他要把小孩儿捧到天上去,上九天也好,下五洋也罢,只要黄少天往前走一步,他便觉得自己做了点好事,抚慰了良心。
可黄少天又哪里像清冷的月亮,他是后羿箭指的烈阳。
叶修握住自己的冰凉的手指,咫尺之隔,似燃烧着灼灼火焰。
“你不答应,我就追你,追到你答应为止。除非你喜欢上别人,否则我不会放弃。”
叶修又是一愣,“你要追我?”
黄少天则一扫不久前的阴霾,如同找到了确切的崭新的目标。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觉得我年轻,冲动,三分钟热度,你觉得我对你是崇拜或者依赖,根本不是喜欢。我承认,我也不知道一年后两年后五年后十年后我还是会不会喜欢你,但我现在喜欢,我就要证明给你看。”
叶修几番欲言又止,按照往常,他应该会问一句你打算怎么证明。
但眼下他居然没有问出口,他担心黄少天又抛过来一个自己接不住的答案。
就在他不知道面前的小孩儿准备出一个什么大招的时候,客厅终于传来一声巨响。
两人对视一眼,黄少天率先反应过来。
“大黄!你在外面干什么坏事了?!”
下一秒黄少天夺门而出,乃至一只拖鞋半路险些被蹬掉。
原地的电脑椅空转了一圈,被叶修伸出手按住。
他在空无一人的房间里静待了片刻,才走出了门。
叶修也一时怔住,他猛地想起张佳乐说过的话——喜欢一个人是没有道理可讲的。
而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叶修确实不知道。
按照普通的定义,喜欢就是关心一个人,挂念一个人,心疼一个人,信任一个人。可以为对方改变,可以为对方付出一切。
可世间的感情哪里有界定的那么清楚分明?
他确实这样对黄少天,可他认为那绝不是喜欢。
他阅尽千帆,怎么会对一个毛头小子动心呢。
他只是在黄少天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假如黄少天是天上的月,他就是沉在沟渠里的倒影。他要把小孩儿捧到天上去,上九天也好,下五洋也罢,只要黄少天往前走一步,他便觉得自己做了点好事,抚慰了良心。
可黄少天又哪里像清冷的月亮,他是后羿箭指的烈阳。
叶修握住自己的冰凉的手指,咫尺之隔,似燃烧着灼灼火焰。
“你不答应,我就追你,追到你答应为止。除非你喜欢上别人,否则我不会放弃。”
叶修又是一愣,“你要追我?”
黄少天则一扫不久前的阴霾,如同找到了确切的崭新的目标。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觉得我年轻,冲动,三分钟热度,你觉得我对你是崇拜或者依赖,根本不是喜欢。我承认,我也不知道一年后两年后五年后十年后我还是会不会喜欢你,但我现在喜欢,我就要证明给你看。”
叶修几番欲言又止,按照往常,他应该会问一句你打算怎么证明。
但眼下他居然没有问出口,他担心黄少天又抛过来一个自己接不住的答案。
就在他不知道面前的小孩儿准备出一个什么大招的时候,客厅终于传来一声巨响。
两人对视一眼,黄少天率先反应过来。
“大黄!你在外面干什么坏事了?!”
下一秒黄少天夺门而出,乃至一只拖鞋半路险些被蹬掉。
原地的电脑椅空转了一圈,被叶修伸出手按住。
他在空无一人的房间里静待了片刻,才走出了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