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条例关系黔东南前途命运
2023-04-09 来源:句子图
大标题: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关系着黔东南少数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前途命运 2021年10月30日,一大早起床,洗漱完毕,就又犯了当下社会普遍性流行的毛病,习惯性地打开手机进行浏览,关注个人偏好的消息。 不经意间就看到了一则有关自己故土家园~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配置的消息。 鉴于多次被人民群众推举作为代表,到有关四大班子及其机关单位部门找领导解决问题,出现领导早认识网络昵称“摄狼”、“俊歌”卑微的我余俊,我却不知道这些可敬的人是领导的尴尬,为避免以后万一遇到领导,自己又再次出丑,于是我就赶紧打开文章仔细阅读。 也许太过认真,又加之在过去的工作中,曾经参与过考察地方、机关、单位、部门、领导和干部的经历,养成关心地方、机关、单位、部门、领导和干部的习惯; 以及退休后被全国各地行业朋友选为地区代理,养成经常性地开展行业走访和社会调查的癖好,我就对这则似是而非的消息产生了怀疑,于是就赶快搜索相关信息,身体力行宪法的基本指导原则,去贯彻“公民享有知情权”的宪法精神。
按照那则棱模两可文章中提到的名称,我网络搜索了相关信息,现在让我和看到我这篇文章的您,一起来学习《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共同来关心我的故土家园~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这么一个少数民族地区! 我按自己学习的习惯,在有利于阅读的前提条件下,对《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中我自认为: 与其它法律法规条款大同小异的,进行了删除; 是特别、是重点、是特色的,保留下来,按原文顺序罗列成以下几点,最后就是敝人的感想: 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制定的历程~ 1987年4月20日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87年7月16日贵州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 根据2006年3月25日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6年5月26日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的《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的决定》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