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条例关系黔东南前途命运(4)
2023-04-09 来源:句子图
第五十六条 自治机关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发展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学、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文化事业。
抢救和保护民族工艺、历史遗迹、文物古迹等文化遗产,培养民族文艺人才和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挖掘、整理、保护和传承红色文化。
自治机关加强苗族、侗族等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传承和研究工作,收集、整理、编译、出版少数民族文字古籍和图书,关心培养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研究人员。 第五十七条 ……自治州加强对中医药、民族传统医药的发掘、研究和应用,发展民族医药业。 第五十九条 ……开展……民族传统体育活动…… 第六十二条 自治机关教育各民族干部和群众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合作、互相帮助,共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第六十三条 自治机关保障各民族一律平等,保障各民族公民都享有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并且教育他们履行应尽的义务。
第六十四条 自治机关在处理涉及本行政区域内各民族的特殊问题的时候,必须与他们的代表充分协商,尊重他们的意见。 第六十五条 自治机关强化基层社会治理,鼓励依法开展基层自治实践,发挥村规民约等对社会秩序的调适和规范作用,促进社会和谐和民族团结。 支持和指导民族学会等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增进民族团结与社会和谐为目的,依法依规参与各类民间矛盾纠纷调解。 第六十六条 自治州提倡本州少数民族公民着民族服饰。 鼓励自治州各级旅游、外事接待等窗口服务行业在日常工作中着民族服饰。 鼓励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在日常外事活动、旅游接待和节庆活动中着民族服饰。 鼓励各级学校校服体现民族元素和民族特色。 第六十七条 自治机关支持和帮助民族乡和其他散居少数民族加快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 第六十八条 每年7月23日为自治州成立纪念日,全州公民放假2天。
自治州尊重各民族的传统节日。 每年农历十月初七苗年、农历十一月初一侗年,全州公民各放假1天。 自治州成立纪念日、苗年或者侗年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 三、我余俊由《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发出来的一些感想: 1、法律法规条例是为了解决问题,经过集思广益,群众认可,普遍接受而制定出来,以最终解决问题为目的,制定的文字条款; 2、既然通过群众同意,就应该在获得群众支持的基础上,对整个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大家就应该循规蹈矩地共同遵守并加以执行; 3、我余俊人微言轻,做不成什么大事,成不了什么大气候。但是,有一颗忠于具有共产主义高尚情怀的共产党和热爱生我养我的祖国的心,以及关爱自己故土家园和关心乡亲父老的脑。 出于这简单、明了、纯朴的情怀,为我爱着的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我摄影、摄像、写文章、编辑、制作、发表,应该!
第六十四条 自治机关在处理涉及本行政区域内各民族的特殊问题的时候,必须与他们的代表充分协商,尊重他们的意见。 第六十五条 自治机关强化基层社会治理,鼓励依法开展基层自治实践,发挥村规民约等对社会秩序的调适和规范作用,促进社会和谐和民族团结。 支持和指导民族学会等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增进民族团结与社会和谐为目的,依法依规参与各类民间矛盾纠纷调解。 第六十六条 自治州提倡本州少数民族公民着民族服饰。 鼓励自治州各级旅游、外事接待等窗口服务行业在日常工作中着民族服饰。 鼓励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在日常外事活动、旅游接待和节庆活动中着民族服饰。 鼓励各级学校校服体现民族元素和民族特色。 第六十七条 自治机关支持和帮助民族乡和其他散居少数民族加快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 第六十八条 每年7月23日为自治州成立纪念日,全州公民放假2天。
自治州尊重各民族的传统节日。 每年农历十月初七苗年、农历十一月初一侗年,全州公民各放假1天。 自治州成立纪念日、苗年或者侗年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 三、我余俊由《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发出来的一些感想: 1、法律法规条例是为了解决问题,经过集思广益,群众认可,普遍接受而制定出来,以最终解决问题为目的,制定的文字条款; 2、既然通过群众同意,就应该在获得群众支持的基础上,对整个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大家就应该循规蹈矩地共同遵守并加以执行; 3、我余俊人微言轻,做不成什么大事,成不了什么大气候。但是,有一颗忠于具有共产主义高尚情怀的共产党和热爱生我养我的祖国的心,以及关爱自己故土家园和关心乡亲父老的脑。 出于这简单、明了、纯朴的情怀,为我爱着的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我摄影、摄像、写文章、编辑、制作、发表,应该!